帶量采購帶量采購常態化時代來臨,醫院管理者需注意這幾點
1月28日,***務院辦公廳發布文件《關于推動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常態化制度化開展的意見》(***辦發〔2021〕2號)(以下簡稱《意見》)。藥品集中帶量采購是協同推進醫藥服務供給側改革的重要舉措,同時也說明需要供給側主體之間的協作才可順利進行。帶量采購措施實施中的供給側主體包括醫保基金支付方、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可以不是藥品制造商)、醫院或者說醫生,主體不僅受帶量采購政策影響,也會反過來影響帶量采購政策的實施進度和效果。《意見》出臺,標志著帶量采購的“常態化”和“制度化”時代來臨,作為供給側主體之***,醫院管理者必須認真研究帶量采購制度對醫院的影響以及應對之策。
***、帶量采購對醫院的影響
從“制度化”措施看,在采購、支付等環節都有了比較成熟的方案。目前的難點還是集中在醫院,也可以說是如何激勵以改變醫生的態度和行為。
我們以前在相關評述中談到了藥品帶量采購的影響遠遠到大于藥品加成取消的影響,因為后者影響的是醫院的收入,而前者則實實在在影響醫生的行為,其意義不亞于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對醫改的影響。因為大***熟知,帶量采購政策的目標是要擠出藥價中的水份,結果是“帶金銷售”沒有生存空間,“金”的消失必然會損害醫生利益,這與兩年前的醫生離職潮有非常大關系。
在帶量采購“常態化”的預期下,無論基于公益性角度,還是應對醫保支付改革的要求,醫院必須要認真研究對策。
二、完善相應的激勵制度
《意見》要求定點醫療機構應完善內部考核辦法和薪酬機制,促進臨床醫師和藥學人員合理用藥,鼓勵優先使用中選產品。
1.設立相關的考核指標
《意見》要求醫療機構必須根據臨床用藥需求優先使用中選藥品,并按采購合同完成約定采購量。將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中選藥品情況納入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醫療機構負責人目標責任考核范圍,并作為醫保總額指標制定的重要依據。這是懸在院長頭上的另***把利劍,需要高度重視。所以,醫院必須將帶量采購藥品的使用情況作為醫院內部運行考核的關鍵指標之***。
考核是指揮棒,指標往哪里指,醫生就會往哪里走。在以往醫院的考核指標體系中,針對藥品的考核指標多集中在藥占比,精細***點的醫院會對門診和住院藥品進行分開考核,普遍都不會體現帶量采購藥品使用的考核情況。在《意見》的預期下,需要建立帶量采購藥品使用的相關指標。比如要求在醫院整體帶量采購藥品使用的數量要求下,要求按照學科特點和既往相關藥品使用情況,制訂帶量采購藥品使用金額和占比的指標。對非帶量采購藥品使用設置條件,尤其是對相同療效的或者化學名的昂貴藥品的使用。同時,可以在醫生處方信息系統中設定優先推薦選用集中帶量采購品種的程序,臨床醫師按通用名開具處方,藥學人員加強處方審核和調配。
2.調整薪酬分配制度
考核要發揮作用,***方面是要和薪酬分配掛鉤。為了使帶量采購藥品政策落到實處,有必要對考核結果與薪酬分配掛鉤,具體掛鉤形式可以根據醫院情況制訂,可以按固定金額扣款,也可以按比例扣款,也可以設定分值與某個分配總額掛鉤。但更重要的是,在“金”消失后,要通過調整薪酬分配制度,解決醫生收入如何補償的問題。《意見》也提到要設計相應的薪酬機制,但在目前支付制度下可行的辦法只有提高醫療服務項目的獎勵力度,激勵醫生從“增收”中給予補償。因為在獎金總盤子沒有變化的情況下,薪酬分配只能是拆東墻補西墻,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如果能與醫保支付制度相配合,薪酬分配就會容易的多。在《意見》中也提到要完善對醫療機構的激勵機制。對因集中帶量采購節約的醫保資金,按照相關規定給予醫療機構結余留用激勵。給予醫院醫保結余使用的激勵,醫保基金支付方和醫院、醫生的利益就更為統***,醫院管理部門的在分配制度方面就有更大的空間。
三、通過運營降本增效
運營是目前公立醫院改革的熱詞,這是有其必然的邏輯的。其實,考核也好,分配也好,其發揮作用都必須建立在良好的運營基礎上。從醫院運行績效方面考慮,***般將運營結果分為降本和增效兩個部分。比如,***般醫院會考慮,如何才能增加收入,如何能增加服務量,如何能提高技術水平,這都屬于增效的部分,也會考慮如何能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如何能提高手術室的效率,減少大型設備的停機時間等,這是屬于降本方面的問題。
***般來說,運營即戰略,是圍繞戰略目標設定學科業務模式,并對資源進行配置,對資源使用進行跟蹤和改進。比如,以學科業務模式為例,學科業務模式是學科,也可以說是專科的主體業務內容和形式。在目前激勵體系下,比較合理的做法是外科微創化、內科醫技化或外科化、醫技內科化。以外科微創化為例,要求傳統外科科室不僅要做手術,而且手術要盡量通過微創技術完成,不僅增效還可降本,目的是為了患者更好的恢復健康。
尤其是,這種業務模式方面的改革在《意見》的相關激勵政策調整后會對醫院發展起到更大的作用。《意見》指出,在集中帶量采購覆蓋的藥品品種多、金額大、涉及醫療機構多的情況下,要開展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符合條件的及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如果能結合價格調整,業務模式調整也更容易落地。
注:文章來源于互聯網